求才代刊:
2026/09/10
臺北市立聯合醫院
社會工作室員二級(約用)社會工作師
2
台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
02-2555-3000#2176
張小姐
週一~週五
8:00-17:00
(一)門診、病房、急診室及特殊單位(如ICU、RCC、RCW)病患之個案輔導工作。
(二)規劃辦理各類病友團體工作。
(三)結合社區資源與本院各相關單位規劃辦理各項活動。
(四)安寧病房或安寧共照個案之輔導
(五)醫事爭議案件之處理,如病患家屬之關懷慰問與輔導服務、協助相關協商會議之召開。
(六)主責器官捐贈與勸募、補助與器官移植工作等相關事宜。
(七)辦理社會服務暨醫療救助金之運用與管理、核銷事項及資源開發、協調。
(八)規劃辦理志願服務工作之實施與運作。
(九)辦理民眾申請外籍看護工業務之公文處理、報表登錄等行政事項。
(十)督導實習學生實習相關事項。
(十一)性侵害一站式業務候傳並跨院區支援業務執行
(十二)相關行政工作:整理製作各類月
5 萬以上
2026/10/02
(一)本職務係本院自行遴用之人員,相關權利義務於契約書約定。
(二)待遇:月薪約50,009元,另依績效及考核狀況發給年終獎金、考核獎金及獎勵金。
(三)福利:勞健保、文康活動、生日禮券。
(四)報名條件:
1.具中華民國國籍(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以上)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、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及第9-1條規定情形;不得於中國大陸設有戶籍、不領用中國大陸之護照、身分證、定居證、居住證及其他依相關法令或經行政院、大陸委員會禁止領用之中國大陸身分證件。
2.學歷:
(1)社會工作相關科系碩士以上學位。
(2)社會工作相關科系學士學位,且具1年以上社工相關工作經驗經本院認定者。
3.證書(照):具中華民國社會工作師證書(請檢附證書影本)。
4.其它要求:
具身心障礙手冊或原住民尤佳。
5.本院現職人員如欲報名本職缺者,需經現職單位主管於報名表中「現職服務單位」欄位處核章。
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「人才招募」專區「事求人」系統(https://hrpersonweb.tpech.gov.tw/TpechAFH)徵才公告完成線上報名(請務必自行確認報名成功,否則一律視同未報名)。
報名方式:
1.採線上報名及繳交報名表件(含下載之報名表、身分證、符合資格條件之最高學歷畢業證明、專業證照等影本資料,請詳閱備註欄應繳證件說明)方式辦理。
2.報名表件需於規定期限內以親送或掛號郵寄至「(10851)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」,始完成報名程序,信封請註明應徵科室及職稱。
3.如未依規定期限寄出報名表件,網路報名視為無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