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 門 診、病房、急診室及特殊單位 如 ICU 、 RCC 、 RCW) 病患之個案輔導工作。
二 規劃辦理各類病友團體工作。
三 結合社區資源與本院各相關單位規劃辦理各項活動。
四 安寧病房或安寧共照個案之輔導 。
五 醫事爭議案件之處理,如病患家屬之關懷慰問與輔導服務、協助相關協商會議之召開。
六 主責器官捐贈與勸募、補助與器官移植工作等相關事宜。
七 辦理社會服務暨醫療救助金之運用與管理、核銷事項及資源開發、協調。
八 規劃辦理志願服務工作之實施與運作。
九 辦理民眾申請外籍看護工業務之公文處理、報表登錄等行政事項。
十 督導實習學生實習相關事項。
十一 相關行政工作:整理製作各類月報表、年度工作統計及報告、資料彙整等
十二 其他 臨時交辦業務。